要了解古体诗和近体诗的区别,首先要知道古体诗和近体诗发展历程及概念。
一、古体诗的概念:
古体诗是与“近体”相对而言的诗体。近体诗形成以前,除楚辞体外的各种诗歌体裁,也称古诗、古风。这是依照古诗的作法写的,形式比较自由,不受格律的束缚。不拘对仗、平仄。押韵宽,除七言的柏梁体句句押韵外,一般都是隔句押韵,韵脚可平可仄,亦可换韵。篇幅长短不限。句子可以整齐划一为四言、五言、六言、七言体,也可杂用长短句,随意变化,为杂言体。
五言和七言古体诗作较多,简称“五古”、“七古”。杂言有一字至十字以上,一般为三、四、五、七言相杂,而以七言为主,故习惯上归入七古一类。汉魏以来乐府诗原是配合音乐的,有歌、行、曲、辞等。唐人摹仿前代乐府而作,有沿用乐府古题的如李白《蜀道路难》,有即事名篇另立新题的如杜甫“三吏”、“三别”、白居易《新乐府》,都已不合乐,实属古体诗范围。另外,唐以前即有以四句为单位的绝句,或称“古绝句”,唐时也有作者,与讲究平仄的近体绝句不同,也属古体诗一种。
古体诗在发展过程中与近体诗有交互关系。南北朝后期有一部分诗作开始讲求声律、对偶,但尚未形成完整的格律,是古体到近体间的过渡形式,或称“新体诗”。
唐代一部分古诗有律化倾向,如王勃《滕王阁》为古体诗,但它平仄合律,全篇八句,在声律上近似分押仄、平两韵的两首七言绝句。唐代律诗格律定型之后,诗人们的古体作品中更常溶入近体句式。如王维、李颀、王昌龄、孟浩然等人的五古中颇有律句、律联。歌行体如白居易《长恨歌》、《琵琶行》等名篇中,也有不少句子是入律的。而有的诗作者则有意识与近体相区别,多用拗句,间或散文化,李白、杜甫、韩愈等均有所创造。后来明、清学者自觉注意到古诗溶入律句和用拗句避律的现象。清代王士□更认为古诗有平仄,于是赵执信、翁方纲等人专门研究古诗声调。他们的研究,对于诗歌创作时自觉区别古体、近体声律不无贡献,但由于忽视古诗实以自然音节为主,因此颇有牵强,以至被讥为“不见以为秘诀,见之则无用”
二、近体诗的概念:
近体诗从句式上说有五言、七言之分;从篇幅上说有律诗、绝句两种。律诗分五律、七律两种。全诗共四联,头两句叫首联,三、四句叫颔联,五、六句叫颈联,七、八句叫尾联。中间两联要求对仗。二、四、六、八句尾要押韵,通常押平声韵。
近体诗,又叫今体诗(“近”和“今”都是就唐代而言的),讲求严格的格律。近体诗有四项基本要求:一是句数、字数有规定;二是按规定的韵部押韵;三是上句和下句各字之间要求平仄对立和相粘;四是规定某些句子之间用词要对仗,即名词对名词,动词对动词,形容词对形容词等。
近体诗分两大类:(1)律诗,由八句组成,五字句的称五言律诗,七字句的称七言律诗。(2)绝句,由四句组成,五字句的称五言绝句,七字句的称七言绝句。
三、古体诗与近体诗的区别:
古体诗与近体诗的区别1:古体诗每首的句数可多可少;近体诗每首有定句,规定绝句只有四句,律诗只有八句。排律师句以上,另作别论。
古体诗与近体诗的区别2: 古体诗的字数不定,有四言的、有五言的、有六言的、有七言的、也有杂言的;近体诗句有定字,流行的只有五言的和七言的两种,不得任意增减。
古体诗与近体诗的区别3:古体诗用韵不严,它的韵脚可平可仄,中间可换韵;近体诗有严格的韵律,一般要押平声韵,一韵到底,不得换韵。
古体诗与近体诗的区别4:古体诗对韵的平仄,要求极宽;近体诗对字的平仄,大多数有严格的要求。
古体诗与近体诗的区别5:古体诗不要求对仗;近体诗除绝句外,则要求按规定的位置对仗。
另外,古体诗和近体诗还有以下几个小点的区别
1、近体诗用韵甚严,无论绝句、律诗、排律,必须一韵到底。出韵(又称“落韵”)是近体诗的大忌。
2、近体诗以平韵为正例,用仄韵的绝句与律诗非常罕见。仄云律诗很象古风,往往也可认为“入律的古风”,因为近体诗毕竟是以平韵为主的。
3、五律和七律之外,偶然又有些六言律诗,同五七言三韵小律一样,都是很罕见的形式。
四、补充:新诗的特点
中国新诗是随着“五四”新文化运动,中国文学进入了光辉的现代时期而形成的。把“五四”以后的诗歌视为中国诗歌的一个独立阶段和特殊部分,称之为新诗,不仅因为它在时间上属于现代,更因为它反映了中国诗歌现代化的进程,是现代意义上的诗歌,这也就是新诗之所以新的所在。就其主流而言,新诗的特征主要为:
(一)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先锋和一个纵队,在科学与民主的文化启蒙下,它是以现代的民主主义、社会主义思潮为思想基础的,集中表现了对于人的命运和人民命运、民族命运的关注,并在创作主体的个性、自我意识和描写对象社会化的广度和深度上,都得到了从未有过的加强。
(二)以改变诗歌语言为突破口,以白话为武器,经历了真正的“诗界革命”,而与旧传统决裂,有意识地摆脱古典诗词的严整格律,终于实现了“诗体的大解放”,“从很接近旧诗的诗变到很自由的新诗” 从而形成了完全独立于传统的诗词之外的崭新诗歌形式,并建立起现代诗歌的新传统。
(三)新诗既以旧诗为革命对象,则自必以引进外来形式为诗体模式,我们的新诗在‘五四’时代基本上是从外国诗(主要是英国诗)借来音律形式的”(朱光潜《新诗从旧诗学习得些什么》,因而它乃是‘累积了几百年世界进步文学传统的一个新拓的支流”,在中国诗歌流变史上,是“截然异质的突起的飞跃”。这样就决定了中国新诗不断接受外来影响并溶化自己民族风格中,以致在语言铸造和诗艺运营上,愈来愈与外国诗歌趋同,逐渐增加了它的世界性色彩。
(四)新诗诚然完成了旧传统的打破和新传统的建立;但打破或者叫决裂,并不意味着割断,而只能是扬弃与吸收、批判与继承,也就是推陈出新。不推陈便不能出新,而没有可推之陈也便没有可出之新。每一时代的新诗歌,总是在民歌和前代诗歌基础上,吸取其他民族的新因素而生发创造出来,但它的根须却必然深深扎在社会现实生活的土壤中。
人所共知,胡适是新诗最早的开拓者,从1915-1916年就着手白话诗的试验,一开始就朝着打破旧诗词最顽固的语言形式移桔的方向冲击:“若想有一种新内容和新精神,不能不先打破那些束缚精神的枷锁镣铐”。他主张:诗要“合乎语言的自然”,“话怎么说,诗就怎么写”,他曾说:“诗歌革命自何始,要须作诗如作文”,他把这种“诗探索”叫作诗的“尝试”,并概括为“诗体的大解水’(《谈新诗))。